根据《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公告》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及面试相关事宜》要求,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于2026年7月10日统一参加体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6年7月10日8:00
体检地点:盘锦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详细地址: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街1号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人员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须备好身份证。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导致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
5.体检人员须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请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
四、相关提示
1.体检结束后,由我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请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报考预留通讯方式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427-2936011、0427-2936012、0427-2936017
咨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9日16:00
电子邮箱:pzyjw413@sina.com (纪检监察处)
附件: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链接在页面下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