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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 [ 2026.6.26 ]

发布时间:2026-06-26 14:30编辑:孟磊浏览次数: 来源:人事处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

根据《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公告》,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4比例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通过人数进行面试。

现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公布如下: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笔试成绩
1 化工仪表专业教师 郑博文 78.00
2 化工仪表专业教师 孙少华 68.00
3 化工仪表专业教师 谷晶 67.00
4 化工工艺专业教师 李依洋 80.00
5 化工工艺专业教师 秦燕青 70.00
6 化工工艺专业教师 田洋洋 66.00
7 化工工艺专业教师 张靖雅 61.00
8 石油工程专业教师 王天雨 85.00
9 石油工程专业教师 李忠华 83.00
10 石油工程专业教师 刁金 82.00
11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瓮百平 85.00
12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李诗慧 82.00
13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胡金鹏 72.00
14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李想 70.00
15 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教师 高语含 76.00
16 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教师 赵雪 73.00
17 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教师 陈新迪 69.00
18 康养实训教师 谷依默 84.00
19 康养实训教师 敖梓豪 79.00
20 康养实训教师 高嘉悦 77.00
21 康养实训教师 刘俊汐 74.00
22 食品安全与卫生教师兼后勤处职员 刘明茜 76.00
23 食品安全与卫生教师兼后勤处职员 刘清华 70.00
24 食品安全与卫生教师兼后勤处职员 李赛楠 70.00
25 食品安全与卫生教师兼后勤处职员 李雨桐 68.00
26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 魏昊楠 86.00
27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 冯阳 72.00
28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 黄杰 70.00
29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 董淑桐 68.00
30 美术教师 王东杭 77.00
31 美术教师 太思月 73.00
32 美术教师 张玮珊 71.00
33 美术教师 李子健 68.00
34 德育教育教师兼团委职员 李天航 80.00
35 德育教育教师兼团委职员 韩新月 75.00
36 德育教育教师兼团委职员 姜晓涵 71.00
37 德育教育教师兼团委职员 包乌日罕 68.00
38 人文与经管教师兼综合办公室职员 刘心怡 80.00
39 人文与经管教师兼综合办公室职员 李思潼 77.00
40 人文与经管教师兼综合办公室职员 鞠杨 72.00
41 人文与经管教师兼综合办公室职员 韩汶轩 71.00
42 辅导员 赵香港 80.00
43 辅导员 王凯 78.00
44 辅导员 段旭 77.00
45 辅导员 王澳 71.00
46 辅导员 张大鹏 70.00
47 辅导员 田烽池 65.00
48 辅导员 王昊禹 65.00
49 辅导员 任俊朋 64.00

各岗位笔试成绩详见附件《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表》。

二、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一)面试时间:

2026年7月2日(周四)13:00开始。

入围考生于2026年7月2日12:00准时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东门进行相关检查,12:30组织入围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开始抽签时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博远楼

详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邦路999号。

(三)面试所需提供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简历表中涉及论文、著作及科研项目、工作经历、奖励荣誉等佐证材料)。

(四)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分为专任教师系列和辅导员系列两个类型。

(1)专任教师系列(含教师兼职员岗位)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采用说课(需准备课件)、答辩的方式,时间为说课8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

(2)辅导员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和职业素质与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答辩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面试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

3.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入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最终解释权归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427-2936011、0427-2936012、0427-2936017


附件: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表(链接在页面下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26日